具才软件 教育综合 学科资源 具才视界 站主习作
工具软件 图片频道 本站消息 电脑手机 故乡渭源

当前位置:具才苑资料频道教育综合学校管理


××学校学生违纪惩戒条例(试行)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25 15:14:18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三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四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五条 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不交作业经多次教育不改;
  (二)一月内累计旷课8-14节者(迟到2次按旷课1节计算);
  (三)故意损毁门窗、桌凳、灯具、电路,砸烂门锁、水龙头,损毁消防栓和其他公共设施,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如校内燃放鞭炮、骑共享单车、教学楼内打球、大声喧哗、追逐嬉戏等),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
  (五)抽烟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六)穿奇装异服、男生蓄长发、男女染黄发等明显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穿戴、举止、言行,经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无效者;
  (七)在大型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八)乱刻乱画、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乱倒剩饭剩菜、在墙面上留鞋印、涂改学校的各种公告墙报,破坏校园环境者;
  (九)在校有偷窃行为者;
  (十)在公共场所、楼梯口、集体活动中故意拥挤、起哄、制造混乱者;
  (十一)在校期间初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者;
  (十二)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者;
  (十三)在校门口围观及与不良社会青年来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十四)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的;
  (十五)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5-10次者;
  (十六)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者;
  (十七)赌博,酗酒者;
  (十八)课堂使用手机者;
  (十九)管制刀具带到校园,未造成伤害者。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一月内累计旷课15-21节者;
  (二)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三)在校内外有不止一次偷窃行为者;
  (四)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但未动手打人,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与他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3)打架者:指动手打人,但未伤他人的学生;
  (4)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5)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
  (五)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敲诈勒索、恃强凌弱者;
  (七)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
  (八)写恐吓信或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者;
  (九)破坏学校花草树木、教学设施等后果较严重者;
  (十)考试中舞弊行为严重者;
  (十一)违纪且不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态度恶劣者;
  (十二)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11-20次
  (十三)住校生私自留宿非住校人员;(十四)住校生未经允许在外过夜,严重违反作息制度者;
  (十五)有受过警告处分又重犯第六条者。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一月内累计旷课21-35节者;
  (二)偷窃试卷或答案,或用其他手段破坏考试;
  (三)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动手打人,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
  (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
  (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
  (5)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四)在校内外进行偷盗,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
  (五)侮辱同学,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者;
  (六)肆意破坏公物、破坏绿化,后果严重者;
  (七)辱骂教职工或者有其它侮辱教职工行为者;
  (八)纠集社会青年或非本校学生到校滋事,打架斗殴者;
  (九)翻越学校围墙、防护门窗、栅栏逃到校外者;
  (十)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21-30次
  (十一)有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行为或已受过处分尚未撤销又重犯第六条、第七条者。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60节以上者;
  (二)殴打教职员工者;
  (三)考试作弊三次者;
  (四)与校外人员来往影响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
  (五)煽动或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六)在记过期间又重犯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者。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略
  第十一条 略
  第十二条 略

XX学校 
2023年9月1日

[]



本栏最新

  • 集体备课如何转型升级?...
  • ××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
  • ××学校集体备课实施方...
  • 校长的年度工作述职讲话...
  • 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 班级管理同学岗位责任制...
  • ××学校学生违纪惩戒条...
  • 真抓实干的校长,常做八...
  • 一年级学生课堂小口令
  • 优秀校长深度思考的十大...
  • 学校的真正危机,来自内...
  • 判断一所学校下滑或上升...
  • 校长的权利是有边界的
  • 有远见的校长致力于三件...
  • 学校怎样做教研才有效?...
  • 对校长领导力的思考与实...
  • 本栏热点

  • 薄弱学校如何突破困境快...
  •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
  • 魏书生的班级量化管理细...
  • 江苏校长宁晓明在开学典...
  • 一份中学职称晋升评分细...
  • 教育家型名校长:成长永...
  •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
  • 创新评价机制 提高教学...
  • 学生评语集锦
  • 某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分...
  • 在培养孩子方面给家长的...
  • 你不能蠢到把校长当官儿...
  • 做有良心的校长,办有温...
  • 校长的职责,就是努力把...
  • 教育时评文章37篇
  • 教育时评文章90篇
  • 做教学校长的“三个追求...
  • 班级管理之我见
  • “望、闻、问、切”在班...
  • 魏书生的班级管理
  • 某学校教师教学成绩考核...
  • 做智慧型的班主任
  • 最新资料

  • 宁给好汉拉马,不给懒汉...
  • 别太善良,别太大方,别...
  • 大事见能力,小事见态度...
  • 《甘肃教育》投稿指南
  • 麻辣烫跟风之旅
  • 强者不争,慧者不露,善...
  • 重游首阳山
  • 实拍甘肃省渭源县“首阳...
  • 看人长处,帮人难处,记...
  • 同学聚会发言范本
  • 集体备课如何转型升级?...
  • 为啥古代的人喝酒千杯不...
  • 要养成早睡早起的生活习...
  • 退休生活18点
  •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
  • 超详的小学数学知识点归...
  • “硬核”实宠全国游客,...
  • 数学帮你管住自己的嘴巴...
  • 千年困惑,我们为什么要...
  • 大气磅礴的领导讲话排比...
  • 正确处理教学与教研关系...
  • 能“叫醒”一个人的,是...
  • 熊孩子是惯出来的,好孩...
  • ××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
  • 别人的屋檐再大,都不如...
  • 渭源古城记忆
  • 再优秀的老师,也弥补不...
  • 论怎样上好高三试卷讲评...
  • 如何上好试卷讲评课?
  • 听课记录到底应该记什么...
  • 一位生活简朴到“另类”...
  • 如何缓解孩子对教育的焦...
  • 笨人自有笨人的光辉
  • 中国历史上十大兵家必争...
  • 52个教师常用网站
  •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
  • 退休打油诗
  •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 中国的自然之最和古建筑...
  • 尖子生培养的一些做法

  • 全站导航

    软件频道

    具才软件 工具软件

    资料频道

    ┌─── 本站视界───┐

    世事观察 茶余饭后 做人有道
    名家论道 时势聚焦 酸甜苦辣
    涉猎有益 老年生活 多彩世界
    人生领悟 定西甘肃 抗击疫情

    ┌───具才习作───┐

    数学教研 教育思考 高考探索
    管理拾零 人生记录 社会视角
    信息技术    

    ┌───故乡渭源───┐

    渭源历史 渭源当今 渭源儿女
    靓文摘发 南坪文丛 维和记事

    ┌───教育综合───┐

    政策条规 学校管理 工作博览
    教师参考 教学常规 教育探究
    教育万象 高考关注 家校共育

    ┌───学科资源───┐

    数学资源 数学参考 语文资源
    英语资源 理综资源 文综资源
    多科综合    

    ┌───站内消息───┐

    站主消息 站务信息

    ┌───电脑手机───┐

    操作系统 软件应用

    图片频道

    学习交流 合作共事 天伦之乐 为照而照
    良师益友 省外旅行 省内游玩 奇妙自然

     


    站主其人 | 网站帮助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具才苑是一个主要以中小学教师、师范类学生、中老年朋友为主要服务对象,教学资源丰富,兼顾社会关注问题的小型综合网站。具才苑是所有具才软件的首发官方网站,因此在这里下载的具才软件才是最新最可靠的。具才苑资源全部免费下载。因手机浏览者越来越多,本站作了全新改版,力求手机、电脑用户都能使用。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