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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八幼儿园2023年招生简章

 

 

【县八幼】公告内容

 

 

渭源县第八幼儿园2023年招生简章

 

 

广大适龄儿童家长:
  为保障2023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满足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渭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渭源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招委发〔2023〕12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渭源县第八幼儿园成立于2023年5月,幼儿园占地面积15.3亩,建筑面积3063.5平方米,于 2023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园内有12个教学班。园所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一所高起点,高规格,高品位的县直公办日托性幼儿园。以“遵从幼儿天性,引领自然成长”为办园理念;以“呵护幼儿天性,培养睿智人格”为办园目标;让幼儿在自主、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入园、划片招生”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分期分批招生原则。
  二、招生计划
  托育班、小班、中班、大班各招收3个班(预计招收12个教学班),每班按标准班额人数招生。
  三、招生对象
  托育班年满2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以及各乡镇愿转入城区幼儿园的中、大班幼儿。   
  四、户籍要求
  幼儿户籍必须是在2023年1月 1日后无变动的。
  五、招生范围
  中医院路、关山路以东的片区内居民子女,渭河以南、火车桥以东的(单家泉村)居民子女
  (一)片内户籍:户籍在以上片区内的居民子女(该类幼儿父母至少一方与子女须在同一户籍,否则按父母户籍地对待)。
  1.片区内人户房一致(即:户籍与住房在同一片区内)的,我园将优先接收。
  2.片区内人户房不一致(即:有片区内户籍,但住房不在同一片区范围内)的,按就近入学、家长自愿原则在户籍或住房所在片区内入园,我园予以接收。
  (二)工作随从、拆迁安置户子女
  1.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按片区内幼儿接收。
  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户子女,按实际安置地址就近入园,按片区内接收。
  (三)申请转入县城区:愿转尽转全部予以接收。
  片区内招生任务(前2类)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以下条件家庭幼儿:
  (四)外来工商: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县城经商且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有营业执照、购房或半年以上租房合同)。
  (五)特殊幼儿: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幼儿(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我园招生片区,应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由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申请统筹安排入园,我园将无条件接收。
  (六)警察英烈、军人及消防人员子女: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我园将无条件接收。
  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
  (七)片内居住:本片区外户籍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户籍地幼儿园入园,不得择园。如在县城有半年以上租住房、营业执照或实际购房者,可在7月10日-7月13日登录“渭源县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注册申请,“报名学校”中选择“随机分配”一项、不得择园(若公办幼儿园有空余学位,该类幼儿会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中;若公办幼儿园学位已满,该类幼儿会安排在民办幼儿园)。7月19日-7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分配结果,8月24日-25日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分配的幼儿园报名。我园不得违规私自招收此类幼儿。
  六、注册登记时间及流程 
  (一)注册登记时间
  1.网上注册时间:7月10日—7月18日
  流程:查看招生公告→用户注册→报名提交→网络初审→初审通过打印报名审批表(个人在网上打印,打印确有困难的,到报名现场联系工作人员打印或者在打印部打印)。
  2.现场核验证件时间:7月18日
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具体安排见现场核验安排)。
  3.正式报到时间:8月24—8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打开网页:http://www.gscjc.cn/wybm/yey 或扫描报名二维码(附后),详细查看幼儿园和上级的招生公告。
  2.在规定时限内,点击“报名”,提交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报名学校所在学区,点击“下一步”,逐项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包括报名学校(点选)、民族、户籍类别(点选)、学生来源(点选)、户籍属地(点选)、联系电话、户口本地址、与户主关系(点选)、现住地址、与房主关系(点选)、居住相关证明材料(点选)、住地社区/村社、健康状况、邮箱/QQ/微信号、是否随迁子女(点选)、户籍迁入时间、出生证明(点选)、预防接种证(点选)、家庭成员或监护人、补充说明等,并设置好个人登录密码,所有信息填写合适后点击“提交”完成注册。提交后若出现成功提示,则说明你的报名注册已经完成。若未出现任何提示,则有可能是网络拥堵导致异常。你可稍后试着登陆,若提示无此用户则需重新注册。
  特别注意: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时,“学生来源”有五个选项: “片内户籍”是指监护人及子女有片区内户籍并在片区内实际居住;“工作随从”是指在县城区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子女;“外来工商”是指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片内居住”是指监护人及子女为非片区内户籍但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以上五项都不是的选“其他”选项。本县户籍在当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初步注册选择学校时须选择“随机分配”,否则视为无效。
  3.过段时间后,点击“登录”,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个人后台。在个人后台可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提交留言(仅招生幼儿园管理员可看到可回复)及查看回复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
  如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幼儿园管理员,如实说明情况和已经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待管理员核实后重置密码,用户务必及时利用重置密码登陆后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4.网上注册报名材料审核有两种状态:“未通过”“初审通过”。家长在个人后台可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提交留言,若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初审通过”,则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不具备打印条件者到报名幼儿园或者在打印部打印;若所报幼儿园的资格状态显示“未通过”,用户可在其他幼儿园报名尚未结束的条件下,通过“个人信息”界面改报其他幼儿园。
  5.渭源县招生报名系统是一个网站,在手机上和电脑都可使用,建议家长在电脑上填报,相关事项见报名系统首页的说明,如出现网络堵塞,建议错峰提交(比如可选择上网人员较少的凌晨时段)。
  (三)现场核验安排
  随时注意幼儿园公告,不要错过证件核验时间。若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初审通过”,则可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家长带上孩子,持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核验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
  1.片内户籍:户籍在片区内的居民子女。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8日  
  审查地点:幼儿园前院
  提供资料: 
  家长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发票金额为房产总额的30%)、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随从、拆迁安置户子女: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户子女。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8日 
  审查地点:幼儿园前院
  提供资料:
  (1)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该类幼儿居住地在县城相应片区的):家长提供调动或分配文件、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发票金额为房产总额的30%)、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户子女(居住地在县城相应片区):家长提供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或拆迁安置合同、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转入县城区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8日  
  审查地点:幼儿园前院
  家长提供户口簿、原就读幼儿园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必须要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经商: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县城经商且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8日
  审查地点:幼儿园前院
  提供资料:户口簿、营业执照、购房或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为房产总额的30%)、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特殊儿童)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8日
  审查地点:幼儿园前院
  特殊儿童提供资料: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由乡镇、村社出具并加盖本乡镇公章的特殊情况证明,由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申请统筹安排入园,我园将无条件接收。
  警察英烈、军人、消防人员子女提供材料: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由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申请统筹安排入园,我园将无条件接收。
  (四)正式报到
  证件核验后被我园招收的幼儿(可在幼儿园公告中查看)由家长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于8月24日-25日在渭源县第八幼儿园进行正式报到(注意:是“报到”不是“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渭君  联系电话:18293208654 
  闫小红  联系电话:18919321382
  孙婉玲  联系电话:18793260730
  2.监督电话:0932-4132977
  八、注意事项
  1.请家长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网上注册、现场核验证件、正式报到,逾期不 予办理。
  2.注册时原建档立卡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所需材料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户口簿将户主页、幼儿页复印在A4纸的正面、父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背面。
  4.报名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由幼儿园统一到相关单位查验,真实有效方可报名注册;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填报信息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5.现场核验证件时每位家长准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在档案袋相关位置写清楚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档案袋内所装材料目录。将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夹好后装入档案袋,原件在审核完成后退回。材料装入顺序依次是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家长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工作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材料。
  6.正式报到幼儿,开学时凭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方可入园,请家长在开学前到相关单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公告发布者:县八幼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7-08 
更新时间:2023-07-15 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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